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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食品安全日益受到社会各界关注的今天,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加强食品企业的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
《通知》针对当前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优化措施。主要包括简化备案流程、明确备案要求、强化信息公开和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的效率和透明度,同时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更为有力的监管手段。
简化备案流程是《通知》的一大亮点。通过减少不必要的手续和环节,可以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一是在已有信息化工作基础上,各地于2024年6月底前实现备案全程“网上办”,取消提交纸质材料的“线下跑”要求。二是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省级食品企业标准备案信息系统与“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逐步实现信息直报,设置专门查询模块,完成全国食品企业标准备案信息的统一公开、统一查询。这不仅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还能加快新产品的上市速度,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
《通知》对备案要求进行了明确,食品企业标准备案不是行政许可。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改进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方式,优化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取消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前公示环节,简化申请材料,取消备案前、备案中审查等要求,取消加盖备案公章、水印、备案号等做法,这有助于统一行业标准,规范企业行为。
信息公开是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关键。《通知》要求实行食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这将增加行业的透明度,让消费者能够更加直观地了解产品的质量标准,增强消费者的信心。一是鼓励食品生产企业直接登录“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食品企业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企业在平台主动公开其执行的食品标准,上传、公开其执行的食品企业标准,完成自我公开承诺。二是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的食品企业标准文本,按照统一的格式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开,由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上传。企业提交备案的标准文本在平台公开即完成备案。
《通知》强调了强化备案后管理,提升食品企业标准制定和应用水平的重要性。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要重视备案后的管理,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如果企标违反了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食品企业应该改正,如果废止备案标准,还应该在统一的平台上公示。鼓励企业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来制定标准,提升标准的实用性,也鼓励企业参与管理机构的标准评价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发布,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通过优化标准备案管理,不仅能够提升食品企业的自我约束能力,还能够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感,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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