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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本昂科仪MA-30精灵一代智能卡尔费休水分测定仪在涂料行业的应用

发布于 2017/04/11阅读(1595)来源 ltr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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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所使用的原料、辅料中存在对人体造成危害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国家对室内装饰装修用材料——涂料等制定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限量值。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测定原理:测定样品中总挥发物含量扣除样品中水分含量,其差值即为被测样品中所含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具体公式如下:
VOC = (V – VH2O) x  x 103
式中: 
VOC——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单位为克每升(g/L);
V——涂料中总挥发物的质量分数
VH2O——涂料中水的质量分数;
——涂料在(232)C时的密度,单位为克每毫升(g/ml)。
根据GB 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水分含量的测定采用卡尔-费休法(Karl Fischer),具体要求如下:涂料中水分含量的测定按GB 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附录A.3.2卡尔-费休法(Karl Fischer )。
MA-30精灵一代智能卡尔费休水分测定仪是专为测定水分而设计的全自动水分分析仪。该仪器具有密闭性好、漂移值和检测限低、测量范围广、自动化程度高、采用先进的模糊逻辑技术、完全符合GLP规范等特点,从几十ppm到100%的水分含量都能快速精确地测定,完全满足涂料中水分含量的测定,是产品生产企业质控部门、产品质量检测部门和疾病预防部门必备的分析仪器。

附录:
下表是国家某检测部门使用MA-30精灵一代智能卡尔费休水分测定仪,按照GB 18582—2001附录A.3.2卡尔-费休法(Karl Fischer)试验方法的要求,对一批样品测试结果的汇总表,其测定结果完全符合GB 18582—2001附录A.3.2卡尔-费休法(Karl Fischer)试验方法中要求水分测定的相对偏差应小于3.5%的规定。
附表:一批涂料样品中水分含量测定结果汇总表
样品编号 测试结果 最大相对偏差%
1 2 3 平均值 
1 50.54 50.77 51.09 50.80 0.57
2 50.86 50.05 50.60 50.50 0.71
3 48.55 49.58 49.64 49.26 1.4
4 47.23 48.98 48.66 48.29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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